2018年的培优扶持计划,由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负责,北京视协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分会落实实施。目前已完成《古董局中局之鉴墨寻瓷》《三日为期》《万物滋养》等一批优秀作品的签约,并培训了一批优秀的网络视听主创人员,在网络视听行业树立了北京市文联与北京视协的影响力。
今年的“培优扶持计划”积极响应中央指示和北京市“一城三带”的重点规划,着力推进打造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建设北京—全国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首善高地。
项目旨在选择网络视听产品创新发展最为集中、用户影响力最为广泛的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节目(栏目)、纪录片和网络动漫等领域,对优秀网络视听人才予以培养、对优秀作品创意的创作播出予以一定金额的鼓励扶持,旨在鼓励高品质网络自制原创内容、发掘优秀作品、优秀创意人才,引领北京网络视听行业创新成果。
项目将通过对人才作品、创意创造的征集、分析、遴选、洽商,推动并实现对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作品给予指导和培育,经过优中选优,给予主创人才优秀作品创作以必要的节目扶持资金,让有意传播正能量的创作人才及其优秀作品创意制作从中受益,并产生行业示范效应。
培优扶持目标
1. 主要面向在京注册持证公司有过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实践的主创人才(团队),包括优秀导演、编剧(撰稿)、制作人、摄像(影)、策划、主持、动漫设计等。
2. 重点在扶持优秀主创人才正在编创、制作、计划网络播出的作品;推优扶持的作品类别包括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漫、网络纪录片(专题片)、网络栏目(节目)。
3. 通过推优扶持,凝聚人才,提升正能量作品品质和艺术感染力,扩大传播影响力,通过对体现主流价值导向的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与播出的培育、扶植,鼓励、示范和引领网生作品的导向。
培优扶持要求
1.作品创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可视性,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反响;
2. 作品创意在内容、形式、传播、融合互动等方面具有开拓、创新性;
3. 作品创意对培育优秀主创人才成长具有积极意义;
4. 作品创意版权清晰明确;联合投资作品需有京属单位参与投资,并由合作方中在京注册公司申报。
5.申报人及其创作团队、合作方能够达成共识,共同为优秀作品的生成与播出达成合作协议。
6. 推优扶持能够遵守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推优扶持资金应切实用于作品创作,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筛选标准
1. 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积极向上
作品要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着力挖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精品力作:
歌颂爱国主义情怀和时代精神;讲好中国故事,体现中国价值,颂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美德;现实题材作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挖掘北京文化与“一城三带”的作品;展现各行各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新进展;记录身边感动,深入挖掘普通中国人的感人事例;网络影剧等在剧情设计上要弘扬正气、伸张正义……
2.内容创意完整,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
剧本创作架构完整,具有充实并且详细的情节内容。
剧本为原创、题材新颖、故事完整、立意明确独特;策划类栏目要体现可持续性。
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注重作品的文学性和艺术特性。
3. 创意进程可控
筹备期完成工作
1)联合出品方责权关系明确,版权清晰
2)剧组组建以及景地、制作道具等其他工作
3)剧本通过立项审查
4)预算到位
摄制和播出阶段
1)作品摄制进度
2)播出平台及播出可行性
4. 主创团队完备
明确提供导演、编剧、摄像、主要演员等一线主创人员名单;
主创人员组成中是否有过优秀作品案例,是否拥有数年从事影视视听节目、互联网内容制作和传播经验的成员等。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在北京市注册的单位(具有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或者播出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文化创意团队和个人均可按照征集通知要求自愿申报;曾获网络视听优秀主创人员以及北京视协会员单位正在实施的创意作品优先考虑。
2.申报作品类型: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漫、网络纪录片(专题片)、网络视听栏目(节目)。
3.申报作品要求:为正在进行剧本或拍摄制作并计划在主流互联网平台(含移动互联网及多媒体同步)首播的原创网络作品。版权归属清晰。
4.申报作品标准:提报作品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感染力,富有时代精神、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弘扬真善美的人类美好情感、倡导健康、积极向上的正能量。鼓励现实题材作品。
5.申报数量:每团队(个人)申报每类作品不得超过2部。
申报资料
1.《网络视听节目培优计划培优计划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见文末;
2. 网络系列剧、片、节目、栏目须提交不少于三集剧本、脚本(纸质及电子版本);
3. 书面材料均应采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由公司申报的须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个人申报须在指定位置及骑缝间亲笔签名;
4. 申报单位(个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版权归属负责。申报人申报单位5年内没有违规、违法不良行为;主办方有权对申报单位(个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取消违规者参与资格。
5. 请于2018年11月1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快递到: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2号楼2106室(邮编100022);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bjpingxuan@163.com。
6.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崔先生:(13601123687)和钱先生(18600080439);亦可以拨打电话010-58693230。
《网络视听节目培优计划培优计划申报表》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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