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式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式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承接剧院会场、图书馆、酒店、写字楼、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按产品分为公共建筑装饰工程、住宅建筑装饰工程和设计业务三大类型。
在公司建筑装饰主业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明确了“将职业教育打造为公司第二主业”的战略目标。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拥有了中国建筑装饰行业职业教育平台:中装新网与学尔森;学历提升职业教育平台:跨考教育;并通过参股金英杰,为建立中国医疗行业职业教育平台做好了战略准备。2017年至今,在国家产教融合战略背景及政策大力支持下,公司收购了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职业教育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用前端学历教育贯通后端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的“纵向贯通”战略思想,全面升级公司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以建筑装饰为主业,以互联网职业教育为第二主业。
(1)做深渠道,做深客户价值,深耕细作装饰业务,保持公司在业界的领先地位。公司通过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建设,大客户战略、老客户推动战略及设计拉动战略,持续发力,通过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影响力,稳固传统装饰主业持续盈利能力。
(2)2017年,公司战略布局“一带一路”巨大的海外市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拓展海外工程市场,提升公司在境外的品牌知名度和获取海外大订单的竞争力。
(3)公司以互联网新思维,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于2015年创建了专注于打造家装、家具、家饰垂直细分领域的电商平台-优装美家。目前,优装美家已逐步完成一线城市的市场布局,更积极向二线及众多区域重点城市的布局,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影响力,落实公司互联网家装战略布局,形成新盈利增长点。
(4)做强做大建筑装饰产业、大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产业职业教育。五年来(2013-2017),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拥有了中国建筑行业互联网职业教育平台:中装新网与学尔森;学历提升互联网职业教育平台:跨考教育;并通过参股金英杰,为建立中国医疗行业互联网职业教育平台做好了战略准备。结合公司在建筑装饰产业、酒店装饰产业、医院装饰产业的行业优势,公司职业教育第二个五年计划(2018-2022)明确在上述几大从业人数众多,资格认证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量巨大的产业发力中国互联网职业教育。
(5)2017年,公司战略决策进入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2018年1月31日,公司发布了通过收购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进而控制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告。2018年3月2日,公司发布了收购广东维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55%股权进而控制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年3月28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的决议公告。公司在中国人口大省且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四川省省会成都成功落子开绘公司职业教育教育集团办学蓝图。同时,标志着公司已经成功布局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落地前端学历职业教育贯通后端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的“纵向贯通”战略思想,全面升级公司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产业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式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公式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出具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洪涛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此次评级结果较上次未发生变化。上述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式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经营工作简要回顾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已进入增速放缓、结构优化、追求质量的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环境处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阵痛期,对建筑装饰行业依然造成较大的压力。面对错综复杂的行业环境和市场形势,公司紧密围绕着年初制定的战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继续深耕建筑装饰行业,同时在国家产教融合战略背景及政策大力支持下,强势进军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成功收购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区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并与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区的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收购55%股权的收购框架协议,标志着公司进入职业教育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成功落地公司升级职业教育的战略布局。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087.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77%,实现营业利润16,062.71万元,比上年同期16.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18.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8%,实现每股收益0.11元。
(二)装饰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设计或/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三)装饰业务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与公司装修装饰业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制定的主要准入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规范》;(1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
公司非常注重企业内部标准的建设,在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国家标准,结合企业多年的实践经验,制定了《装饰工程内控质量验收标准》企业内部标准,同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性的制定施工、检测方案。在装饰设计方面,制定了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装饰设计图纸审校提纲》、《装饰设计图纸编制发送与存档规定》等文件,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广泛实施,大大提升了公司的设计水平。
2、质量控制措施及评价
(1)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提出“树立精品意识,满足顾客需求。加强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坚持全方位的持续提高。”的管理方针,制定了“件件是精品”的发展战略。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大管理体系认证。
此外,公司还对施工质量实行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流程:事前严格审核施工操作人员资质与技能,充分保障施工水平;事中坚持执行“五步曲过程控制法”,同时加强把控施工材料与施工技术,确保材料的优质以及技术的先进性与科学性;项目完工后,采用定期回访、有效监测、售后服务等多种途径,加强质量控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质量控制评价
公司通过运用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在质量管理方面荣获多项荣誉: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和“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建筑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全国建筑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式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式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于该规定影响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与公司日常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6,746,754.81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公式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
公式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公司
董事长:刘年新
2018年4月27日
声明:壹贝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wangteng@admin所有,原文出处。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756005163@qq.com 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ebaa.cn/12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