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宋远升,山东临沂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比利时根特大学L.L.M、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专家顾问。作家、诗人。出版法学专著19本,在全国各大法学期刊发表论文120余篇。法学代表著作即“法律职业主体系列丛书”,主要包括《法官论》《检察官论》《律师论》《法学教授论》《警察论》《立法者论》等。文学代表作包括《流年旧事》《夜行的灯火》《卧云先生浮生古词记》《人道沉思录》《长生记》《我是一个异乡人》《人世漂流记》《群峰之上的静默》《记录者》等。
彭书锦:宋老师,您好!近来一些社会问题引发关注。在某些社会公共事件中,“女权主义”“同性恋”等语词被广泛讨论。对于这两个现象您是怎样看的?
宋远升:首先我讲讲女权问题。“女权”可以说是舶来品,不是我们本国的“土特产”,它是来自于英美国家的理念和思想。但是,在英美国家当中,“女权主义”也就是“女权”,它叫“女性主义”。在五四运动期间被我国翻译成“女权”,我认为这个翻译的不是特别好,它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好像女性具有强权一样,其实它本意是一种“女性主义”。“女权主义”或者“女性主义”之所以能引入中国,我认为与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的思想开放有关。随着社会发展,女性拥有了经济基础,她们的社会地位也随之得到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多元化,包容性更强。因此,女性的地位就不断上升。刚才说的是普遍的理解。
我个人认为,在中国,“女权主义”不应该是强势的,应该是一种“平权主义”,是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女性有权利,但是女性的权利不应当超过男性的权利,大家权利是相对平等的,这也是“女权主义”或者“女性主义”最早这个概念的本意,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女性的权利和女性的义务应该成比例。你不能说我是女性,我是女生,我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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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同性恋”的话,我读大学的时候很少听说过。有没有同性恋?一定有。为什么一定有呢?因为中国是一个儒教文化传统非常浓厚的国家。但是,在以前,相对而言,同性恋处于一种地下状态。最近一些年,我明显地感觉到,就是包括我知道的、我认识的人当中,也有“同性恋”,男男同性恋,女女同性恋都有。这说明社会包容度在提高。
其实,中国历史上就有“同性恋”,根据书籍记载,就是在南梁时期,梁简文帝还专门写了一首诗叫做《娈童》。按理说他专门写了一首诗,皇帝都支持,但是,不是在法律上支持。到了清朝时期,“同性恋”当时不叫“同性恋”,“同性恋”是一个国外名词翻译过来的。当时在清朝有一段时期“同性恋”已经是公开化了,但是,清朝也没有立法保护它。就说其实和现在我们国家的态度差不多,既不支持,也不保护。
现在“同性恋”包括同性恋行为和同性恋婚姻,我们必须分开说。对于同性恋婚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民法》不保护同性恋婚姻。但是对同性恋行为也不禁止,你愿意谈就谈,愿意恋有恋,国家持一种中性的态度。“法无明文皆自由”,只要在民事法律领域没有明文规定,那就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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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观点是我理解“同性恋”,但不支持。我为什么不支持呢?因为我们中国法律也不支持,我不支持同性恋婚姻,可以说,目前我的观点是相对保守一点的。当然对“同性恋”各种观点都有,我这个保守观点在中国目前是多数人的观念。那么,以后什么时间中国同性恋婚姻能合法化?有没有这种可能性?有。为什么有呢?参照我国台湾地区,在2019年,我国台湾地区对同性恋婚姻正式立法,同性恋婚姻自此合法。在亚洲,特别是儒家文化圈,包括韩国、日本,相对而言在同性恋问题上是非常保守的。你看中国台湾地区,它已经在儒家文化圈开了一个先河,这说明,如果社会观念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包容度提高,同性恋婚姻立法是可能的。因为我也参加过地方性立法。
立法是社会心理或者社会舆论的结果,它是以社会整体观念做基础的。没有整个社会舆论基础、社会心理基础的话,立法是不牢固的。如果社会舆论、社会心理都普遍的或者说达到一定比例包容或者支持同性恋婚姻的话,那么“同性恋”立法就会迎刃而解、顺水推舟。但是,“同性恋”婚姻立法时间长不长?我估计以目前社会舆论、社会观念,中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道路还有很长时间,我估计还比较久远。
在华东政法大学
彭书锦: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纠纷、侵权等问题日益增多。一部分人不具备完整的法律储备,不能正确的行使自我的权益,或因问题繁杂、不了了之。在当下您认为大家应该做哪些事情,可以避免伤害到他人或者更好地维护自我的权益,从而使整个社会和谐发展呢?
宋远升:首先,我认为要守法。守法是前提与基础。比如不赚不义之财。我以前上课的时候就经常给学生讲,所有赚大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面了。譬如现在通过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等,很多青少年不守法,就利用这个赚快钱。你赚钱赚的快,进看守所,进监狱速度也就快,所以说要守法。因为只有守法才能保护自己,不会锒铛入狱,不进看守所。另外的话,你守法,同时也会保护别人。保护别人,不侵犯别人利益的话,社会就会和谐。因此,守法不仅是保护自己,而且是保护别人。
其次,要学法。可能说对于一个普通人而言,让去学法的话,那怎么学?其实,我建议一个方法,多看一些法治新闻就可以。可以看法制新闻、法治案例、法治故事,在娱乐当中就学到法律了。可以说由于自媒体的发展,我看到很多人的法律知识是通过社会上一些重要的案件提升的。比如说,之前河北的聂树斌案。聂树斌案的话是个冤案。通过聂树斌案,很多人都成了“警察”了,知道怎么收集证据,证据哪个地方有问题。这种案例太多了,我估计几天就有一个,或者是不会超过十天全国舆论就发酵一些案例。
现在的社会舆论热点主要是法律热点。可以说大部分热点事件都是和法律有关系的。我随便说一个,比如大S和她前婆婆张兰、前夫汪小菲之间最近发生的事情。你说这是一个娱乐八卦吗?其实它本质上也是一个法律问题。现在大S起诉张兰、起诉王小菲、起诉中国台湾地区的“狗仔队”葛思齐,现在这成了法律问题。所以说通过这些娱乐新闻,就比如说大S起诉张兰,我们就知道,每个人都有名誉权、隐私权,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你的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就是通过这些娱乐八卦,寓教于乐。通过娱乐的方式学到法律,这是我的一个建议。
另外的话,比如说现在很多人说很忙,一些娱乐八卦没时间看。你多认识几个律师朋友也可以。比如说彭老师你认识我,你打个电话问个什么法律问题,很多问题就可以解决了。你只需要认识一个律师朋友。我认识一个朋友,我开玩笑说他比较蠢。为什么呢?他什么时候把事情酿成了大事以后,才打电话向我求助。我说你早干啥了,你早要咨询一下,不至于赔那么多钱。通过一些律师朋友咨询时,你要愿意向律师付费就付费,不愿意付费的话好朋友也无所谓,就说这其实也是一种维权的方式。
大学时期
彭书锦:从挖煤工人到法律教授、作家。您的成长之路是怎样的,其中又有哪些经验或品质您认为是十分宝贵的?您认为普通人想要成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宋远升:我的经历可以叫艰辛曲折。最危险的时候,我一点不夸张,可能是九死一生。包括对我的学生说这些事情时,他们认为这是天方夜谭,就好像是那个时代的事情离他们很遥远的。我举个例子。我第一份工作是挖铁矿石的工作,在我山东老家,当时工作的人大概有那么三四十个人,最后留在那个工地工作的只有我们村的六个人。现在三个已经没了。我在吉林省一个煤矿挖煤的时候,我是亲眼目睹我们班的班长,在我面前,一个巨石落下来把他砸死了。当时挖煤间隙正在休息,比如说,十分钟就靠在这个巷道壁上休息,巷道就跟隧道一样。在休息时,他很惬意,拿一根香烟在抽,我不抽烟。不小心一个巨石就一下子就把他打死了。因此,我的经历九死一生,非常艰辛曲折。
为什么说曲折呢?我从事过很多职业,我简单数了一下。包括务农、挖煤、采矿石、学木匠、学裁缝、做律师、做编辑,做大学老师……可以说这就有八九十多种。各种职业都有,这可以说明艰辛而曲折,非常坎坷。我正式当大学老师时间比较短。我是2006年进了华东政法大学做学校的一个杂志编辑,到了2010年转为教师。我做大学老师的时候,我的同龄人就已经是副教授了,还有的是教授了。我就跟他们开玩笑,我说和你们怎么比?100米竞赛你们都跑了90多米了,我还是刚起跑。就这么艰辛。
要说经验,其实,要我说的话,我能说个十天十夜说不完。我总结了一句话叫“做一个头脑清醒的长期主义者”。我走了很多弯路,你可以想象一下吧,做了那么多职业,试了这个职业不行,再换另外一个职业。就说你得随时调整,你感觉到这个不行,就再换另一个,那个不行,再换另一个。后来我为什么不挖煤了重新读书呢?我一看旁边一个班长在我面前被巨石砸死,这种事情对我的视觉、心理的冲击可想而知。当时我一个月能赚600块钱,已经不错了,但是,我反省一下,即使一个月赚600块,我有这个命赚钱,可能没命花这个钱。因为风险无处不在。我就想到一定要重新读书,这就说明我的头脑还是比较清醒的。
大学毕业后我在山东做了四年律师,我做律师还做得还不错,但是,我认为律师不是我最终的理想,我没有太大动力继续做下去,当然做兼职律师无所谓。我就重新考硕士,又进入高校的轨道,就说应当随时调整,找一个适合自己的道路,这叫头脑清醒。那什么叫长期主义者呢?就是长期认准一件事情,一直坚持不懈地做。我就是这么做的。我在2006年进入高校以后做编辑。我认为写作最适合我,就坚持不懈的写,写到2017年就是正教授了。这就是如果你认为这个道路适合你的话,一定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坚持下去。这就是我对做一个头脑清醒的长期主义者的解释。
那么,普通人如何才能成功呢?我以前做过一个比喻:一个人的成功心中不仅需要有煤炭,还需要有火。心中有煤炭的人不是很多,心中有火的人更少,能让心中之火持续燃烧的人则少之又少。如果你既心中有煤炭,同时心中有火,并让这火不停燃烧的话,一定会成功,我认为这没有任何例外,除非有大的疾病或者是天灾人祸。
卓山铁矿
彭书锦:您强调读书改变了您的命运。一本好书也可能给人一生带来重大影响。如果要您给大家推荐几本书,您会推荐哪些?您又有哪些具体的读书方法与建议呢?
宋远升:我是研究法律的法学教授,同时也是作家,我从文学和法律两方面分别推荐几本书。在文学方面,我认为这么几本书非常值得看,至少我认为非常好。第一本就是鲁迅的《呐喊》。鲁迅的书很多,我不一定都喜欢,但是,我对鲁迅的《呐喊》印象深刻,这本书对我影响也非常大。鲁迅的书特别是他的散文,以及他的散文性短篇小说,是没法模仿、没法超越的,因为我也是搞文学的,我认为至今为止没发现国内任何一个人的作品超越他的散文以及散文性小说,比如说《社戏》《故乡》。
还有一个是日本的作家,也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川端康成,他写的《雪国》以及《伊豆的舞女》值得一读。川端康成是最像中国人的外国作家。川端康成写的作品最有中国古典文学的那种静幽之美。在中国作家中,至今为止,我没发现有人能把这种中国古典文学的静幽之美继承得那么好、发扬得那么好。这一点让我非常佩服!
在法律方面的话,我推荐这么几本书。第一本是美国大法官波斯纳写的《法官如何思考》;第二本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伯尔曼写的《法律与宗教》。书中有一句名言在中国引用的非常广泛,叫“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第三本是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写的《论犯罪与刑罚》。第四本是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福柯写的《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这四本专著对我的影响最大。通过这几本书,我认识到法律不是孤立的,而是联系的;法律不是静止的,而是运动的;法律不是冷酷的,而是充满人性的。这是我从这四位法学名家、社会学名家总结的几点,并且这几点也在我的一些法律专著中能够体现。
老家
我对读书的建议,总结了三句话,叫博专结合,快慢结合,读写结合。什么叫博专结合呢?一个人特别是年轻的时候,看书一定要博。我小的时候虽然没书看,但是,只要能找到,任何一种书我都看。当时我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就是闲着无聊没事喜欢看,后来发现这些知识对我都产生了作用。因为写作可能要跨越不同领域,你具有这方面的知识储备,写的时候就会行云流水,会更加自然、贴切,大家看了后会认为确实就是这么回事,这也是大家和一般专家的区别。这就是博专结合的价值。
那什么时候要“专”?博了以后也要专,你不能总是漫无目的的看书,什么时候要“专”呢,通俗地说,就是你需要什么就看什么。你比如说我写法律专著的时候,“专”的对象就是和我的要写的书直接相关的内容。在正教授评上了以后,我就开始搞文学,我再看文学书的话,不可能所有书都看。第一,没有那么多精力。第二的话。没必要了,因为很多人写的还不如我。我看那些人的书等于浪费时间了。我就看一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或者是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品。这叫薄专结合。
第二个方法叫快慢结合。今天一个编辑给我发微信,说宋老师你校对的这个稿样返回了,她说你校对的太快了。我说我不仅校对快,我看书看得更快。可以说,对于那些闲书,我可能不到一小时就能看完一本。那什么时候要慢呢?一些大家的作品、精品书一定要慢读。比如说我看一些诺奖的作品,看一些经典包括《静静的顿河》《雪国》至少看两遍。看两遍,不是说随便的看,而是很仔细的揣摩。这句话你这么写,换句话行不行?换句话写的话,就跟炒菜一样,不同的材料搭配,味道就变了。就是一个字的位置变了,作品的味道也可能变掉了。
第三个方法叫做读写结合,意思是读书不能仅仅是读,还要写。我的学生有时候就就问我:宋老师我应当看哪些书?我说不建议你具体看哪些书,关键在于你看完书后掌握一点东西了没有,看完后你能不能写出一点东西来。比如说看完一本书能写两行字的读后感或者感想,写不出两行字就写一行字,能写出一页纸最好。这样看书多了,也写多了,自然就形成一篇文章了,这个也是创新性。创新性也指从看书当中获得营养。看书并不是盲目地白看,特别是对一些精品。我曾经对我的学生说,一本法律书可能有几百页,可能句子非常绕口难懂,你让我看我也不可能全部看完。但是,你看书时必须把你的心得写出来,一定要写,当然我指的这个“写”针对的对象是书中的精品。
进行讲座
彭书锦:宋老师,法律学内容与分类众多,那么您认为法学的要领是什么?以及法学未来的发展趋势会是怎样?
宋远升: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这句话太有道理了,它是美国一个非常出名的法学家罗斯科·庞德说的。比如说你不是学法律的,你跟着我从头至尾代理一个案子,我敢保证你对相关法律有一个相对比较深刻的了解。为什么呢?你亲自参加实践了。我举个例子,我最开始在山东做律师的时候,认识一个工人,他现在是律师。我是怎么认识他的呢?是因为他的工厂要破产了,我们帮忙处理破产。工厂领导就让那个工人跟着我们律师,让他帮律师打下手。这个破产案件前后持续了两年,破产程序很复杂,时间也很长。两年以后那个工人对相关法律就比较懂了,他就不干工人了,就做法律工作者代理案子。他以前一天法律都没学过,他跟我们律师一起锻炼了两年,办理案件就能办出样子了。后来,他作为法律工作者,干了几年以后,法律知识越来越多,他又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成为了律师。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这个工人最初的所有法律知识都是通过法律实践得来的。
另外,特别是研究法律的人也要实践。比如说我,我每年都要代理一部分案件,因为对法律的了解的深刻程度是和司法实践的介入程度有直接关系的。你不了解法律实践,就不知道法律作用于现实的深刻性,并且社会的变化和法律是直接联系的。
法学院的学生怎么学法律呢?我认为就是要多写,多参加司法实践。比如说法院开庭的时候,可以去观摩一下,多跟着有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一下,多参加法院庭审可能要比上一个学期课甚至上四年的课作用都要明显。有很多学生读了四年法律书却不会简单的司法操作。我曾经对快要毕业的学生说,同学你现在读了四年法律书,也是在一个名牌法律高校读书,这样可以吧,你给我写一份最简单的民事诉状,不要用百度搜,你现场给我写一份民事诉状,你会不会写,我估计有80%以上的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不会写。
为什么呢?没有法律实践。我当年在国外留学,当时是在比利时留学的。教授们主要是案例教学。上一门课就复印很厚的材料,全程采取案例教学的方式。首先教授让你讲讲这个案子法官为什么这么判?如果让你判,你应当怎么解决?这些国外的法学教授的教学方法就非常贴近法律现实,直接针对法律事件。
接着我说一下法学未来的发展趋势。法学它是一门显学。这个显学不仅在中国如此,在全世界都是如此。很多人就问我大学报志愿学法律怎么样,我说很好。为什么呢?第一它有作用,第二的话它可以帮助你自己。第三,它可以帮助别人。法学作为一门显学,社会越发展,它的作用越明显。
我们以前有位领导人提出一句话叫“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我认为,法律也是生产力。如果科技是一种显性的生产力,那么法律就是隐性的生产力。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大家都按照法律规范运作、规范经营,那么经营效果一定要好。比如说,我在一个公司做兼职法律顾问。以前没有法律顾问的时候,每年打官司要赔不少钱。这说明只会赚钱不行,你赚钱以后赔别人了,等于没赚。这就是不懂法律就是生产力。如果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一年没案子,就可能省数十万、百万或者更多。另外,比如说大家都学法守法,规范自己行为的话,那么,社会无谓的消耗一定就少。
另外,法学将来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还体现在法律人地位的上升方面。法律人社会地位以及政治地位一定会越来越高。你看美国、英国,人家总统或者政坛的高层很多都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包括中国台湾地区的领导人也有很多学法律的。包括中国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以及现在的领导人蔡英文。这说明什么问题呢?社会越发展,学法律人的社会地位越高;反过来说,学法律的人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原载《百科人物》第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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