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济厅字〔2022〕5号)以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均须设在济南行政区域内;
2.留学人员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重点支持符合济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有海外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留学人员是指公费或自费出国留学1年以上,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等;
3.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企业创办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留学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5.对于已入选国家、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济南人才网,注册并获得权限后,进入“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取得国内外各类荣誉、科技成果等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公司章程;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
完税证明;
(4)其他必要的材料。
2.区县(功能区)初审。申报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提报至所属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
三、支持政策
择优确定不超过10家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按照重点、优秀两个类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其中,重点类创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优秀类创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30万元。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
2.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3.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日上午9时至12月31日下午17时,申报企业可登陆系统进行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意见需修改的,申报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将不再反馈意见。
4.申报材料中的公司章程,须到企业所在区县(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进行调取,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后扫描上传。
5.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注册时间不晚于2023年11月1日。
五、咨询电话
历下区 88924909
市中区 82078631
槐荫区 87067277
天桥区 85872683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27786
章丘区 83232918
济阳区 84238716
莱芜区 76113396
钢城区 75873011
商河县 84880198
平阴县 87890752
高新区 88871087
南山区 88112603
起步区 66604391
市人才服务中心 51705966
技术支持电话 87081602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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