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旅馆等住宿经营者接纳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落实落地,有效防范遏制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文山市公安局依法公布2024年4月办理违反“五必须”规定旅馆的处罚案例。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五必须”#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时必须做到“五必须”:
一是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二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案;三是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四是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五是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哪些情况应当报告#
以下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是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者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存在可疑之处;二是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三是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混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四是其他可疑情况。
#市公安局提示#
旅馆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以及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等制度和要求,熟知、熟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和提醒,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勿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屏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087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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