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毕陆名
当地时间4月16日,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官网发布关于申办护照、旅行证件所需材料的信息。
全文如下:
请选择以下业务种类,查看办理所需材料:
普通护照颁发邮寄材料清单
当订单状态变更为“复审中”后,请尽快邮寄材料。系统未提示“复审中”时,请勿提前邮寄。请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邮寄材料,以便您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务必清楚注明“申请人居住州+中文姓名+HZ颁发”。
一、“中国领事”APP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二、线上申请时上传的同版证件照2张,非同版照片不予受理;
三、《中国护照旅行证申办承诺书》申请人签字原件;
四、在使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驾照、水电气、银行账单等)复印件;
五、在美居留状况证明(如签证、I-94、I-797、I-20表、2019表等)原件;
六、能证明中国国籍及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
七、退出其他国家国籍证明原件(如有)。
八、办证费用
(一)收费标准:护照/旅行证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二)收费方式:请提供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支票抬头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不接受个人支票。
如在“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时已通过线上缴费,请在订单信息页复印件上标注说明,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九、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证件和其他材料,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寄收件地址并付足邮资,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使馆不接受除USPS外其他邮递公司的回邮信封。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十、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额外邮寄的材料包括:
(一)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委托人护照原件。
(二)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十一、首次办理姓名加注需要额外提供:姓名加注官方证明材料(如与外国人的结婚证、绿卡、法院更名纸、中国户口本等)原件。
请注意:
请提前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颁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先在线提交相应材料,收到“复审中”信息后再邮寄本清单中的材料。
普通护照换发邮寄材料清单
当订单状态变更为“复审中”后,请尽快邮寄材料。系统未提示“复审中”时,请勿提前邮寄。请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邮寄材料,以便您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务必清楚注明“申请人居住州+中文姓名+HZ换发”。
一、中国护照原件;
二、“中国领事”APP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三、线上申请时上传的同版证件照2张,非同版照片不予受理;
四、《中国护照旅行证申办承诺书》申请人签字原件;
五、申请人在使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驾照、水电气、银行账单等)复印件。
六、办证费用
(一)收费标准:护照/旅行证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二)收费方式:请提供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支票抬头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不接受个人支票。
如在“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时已通过线上缴费,请在订单信息页复印件上标注说明,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七、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证件和其他材料,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寄收件地址并付足邮资,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使馆不接受除USPS外其他邮递公司的回邮信封。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八、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额外邮寄的材料包括:
(一)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委托人护照原件。
(二)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九、首次办理姓名加注需要额外提供:姓名加注官方证明材料(如与外国人的结婚证、绿卡、法院更名纸、中国户口本等)原件。
请注意:
请提前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颁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先在线提交相应材料,收到“复审中”信息后再邮寄本清单中的材料。
图片来源:新华社
普通护照补发邮寄材料清单
当订单状态变更为“复审中”后,请尽快邮寄材料。系统未提示“复审中”时,请勿提前邮寄。请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邮寄材料,以便您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务必清楚注明“申请人居住州+中文姓名+HZ补发”。
一、中国护照原件(护照损毁需提供,护照丢失不需提供);
二、“中国领事”APP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三、线上申请时上传的同版证件照2张,非同版照片不予受理;
四、《中国护照旅行证申办承诺书》申请人签字原件;
五、在使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驾照、水电气、银行账单等)复印件;
六、原护照复印件2份(如无法提供,将可能导致退件或受理时间延长)。
七、办证费用
(一)收费标准:护照/旅行证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二)收费方式:请提供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支票抬头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不接受个人支票。
如在“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时已通过线上缴费,请在订单信息页复印件上标注说明,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八、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证件和其他材料,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寄收件地址并付足邮资,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使馆不接受除USPS外其他邮递公司的回邮信封。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九、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额外邮寄的材料包括:
(一)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委托人护照原件。
(二)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十、首次办理姓名加注需要额外提供:姓名加注官方证明材料(如与外国人的结婚证、绿卡、法院更名纸、中国户口本等)原件。
请注意:
1、请提前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颁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先在线提交相应材料,收到“复审中”信息后再邮寄本清单中的材料。
2、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普通护照首次办理加注邮寄材料清单
当订单状态变更为“复审中”后,请尽快邮寄材料。系统未提示“复审中”时,请勿提前邮寄。请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邮寄材料,以便您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务必清楚注明“申请人居住州+中文姓名+HZ加注”。
一、中国护照原件;
二、“中国领事”APP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三、姓名加注官方证明材料(如与外国人的结婚证、绿卡、法院更名纸、中国户口本等)原件。
四、《中国护照旅行证申办承诺书》申请人签字原件;
五、申请人在使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驾照、水电气、银行账单等)复印件。
六、办证费用:
(一)收费标准:护照加注申请费用:5美元/人(加注办理免费、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
(二)收费方式:请提供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支票抬头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不接受个人支票。
如在“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时已通过线上缴费,请在订单信息页复印件上标注说明,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七、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证件和其他材料,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寄收件地址并付足邮资,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使馆不接受除USPS外其他邮递公司的回邮信封。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八、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额外邮寄的材料包括:
(一)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委托人护照原件。
(二)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请注意:
1、请提前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颁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先在线提交相应材料,收到“复审中”信息后再邮寄本清单中的材料。
2、办理曾用名加注需向国内核实,办证时间不确定。
3、使领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
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请着与背景不同颜色的深色服装。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无帽子或头巾、项链、耳环等饰品;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在美居留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陪同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等原件和复印件)。
(六)请发送电子邮件至passportoffice.dc gmail.com进行预约,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办理。
请注意:
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函件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护照换发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免费。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请着与背景不同颜色的深色服装。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无帽子或头巾、项链、耳环等饰品;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换发因私护照后,原因公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在美居留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来美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来美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六)国籍状况声明书。
(七)请发送电子邮件至passportoffice.dc@gmail.com进行预约,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办理。
请注意: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需向原因公护照签发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申请人如自行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或与国内原发照机关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将可能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因公护照补发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请着与背景不同颜色的深色服装。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无帽子或头巾、项链、耳环等饰品;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
(四)在美居留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绿卡、工作、学习签证或I-797、I-20表、2019表等能证明在美居留事实的文件);
(五)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美前后经历,在美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六)护照遗失、被盗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七)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陪同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八)请发送电子邮件至passportoffice.dc gmail.com进行预约,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办理。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陪同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补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函件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补发护照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因公护照补发免费。
旅行证
一、适用情形:
临时出国遗失护照,并急于回国或返回常居国的中国公民、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公民等
二、所需材料:
(一)旅行证颁发邮寄材料清单
当订单状态变更为“复审中”后,请尽快邮寄材料。系统未提示“复审中”时,请勿提前邮寄。请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邮寄材料,以便您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务必清楚注明“申请人居住州+中文姓名+LXZ颁发”。
一、“中国领事”APP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二、线上申请时上传的同版证件照3张,非同版照片不予受理;
三、《中国护照旅行证申办承诺书》申请人签字原件;
四、在使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驾照、水电气、银行账单等)复印件。
五、办证费用
(一)收费标准:护照/旅行证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
(二)收费方式:请提供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支票抬头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不接受个人支票。
如在“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时已通过线上缴费,请在订单信息页复印件上标注说明,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六、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证件和其他材料,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寄收件地址并付足邮资,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使馆不接受除USPS外其他邮递公司的回邮信封。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七、在美国出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均未取得美国“绿卡”或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申请人须额外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出生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亲子关系证明原件。
(二)父母双方有效护照原件。
(三)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在国外居留状况证明(如工作、学习签证、I-94、I-797、I-20表、2019表等或证明父母在申请人出生时不具有任何其他国家国籍、未获得任何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等)原件;
(四)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受委托人护照原件。
八、在中国出生,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美国公民的申请人须额外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国内公安机关颁发的《出入境通行证》原件;
(二)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额外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委托人护照原件。
2、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请注意:如申请人已持有或曾持有中国护照,则应继续使用护照作为旅行证件,不予再办理旅行证。
九、港澳台同胞办理旅行证需额外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现持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
(二)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额外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委托人护照原件。
2、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请注意:
1、请提前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颁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先在线提交相应材料,收到“复审中”信息后再邮寄本清单中的材料。
2、已提交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遗失、被盗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或出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
(二)旅行证换发邮寄材料清单
当订单状态变更为“复审中”后,请尽快邮寄材料。系统未提示“复审中”时,请勿提前邮寄。请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邮寄材料,以便您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务必清楚注明“申请人居住州+中文姓名+LXZ换发”。
一、旅行证/中国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原件;
二、“中国领事”APP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三、线上申请时上传的同版证件照3张,非同版照片不予受理;
四、《中国护照旅行证申办承诺书》申请人签字原件;
五、申请人在使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驾照、水电气、银行账单等)复印件;
六、关于是否已在国内办理户口、身份证、护照等情况声明书签字原件。如已在国内办理户口及身份证,请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信息页、身份证复印件。
七、办证费用
(一)收费标准:护照/旅行证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二)收费方式:请提供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支票抬头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不接受个人支票。
如在“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时已通过线上缴费,请在订单信息页复印件上标注说明,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八、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证件和其他材料,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寄收件地址并付足邮资,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使馆不接受除USPS外其他邮递公司的回邮信封。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九、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额外邮寄的材料包括:
(一)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委托人护照原件。
(二)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请注意:
1、请提前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颁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先在线提交相应材料,收到“复审中”信息后再邮寄本清单中的材料。
(三)旅行证补发邮寄材料清单
当订单状态变更为“复审中”后,请尽快邮寄材料。系统未提示“复审中”时,请勿提前邮寄。请使用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邮寄材料,以便您及时跟踪邮件状态。信封封面务必清楚注明“申请人居住州+中文姓名+LXZ补发”。
一、旅行证/中国护照原件(仅损毁需提供,丢失不需提供);
二、“中国领事”APP订单信息页截图复印件;
三、线上申请时上传的同版证件照3张,非同版照片不予受理;
四、《中国护照旅行证申办承诺书》申请人签字原件;
五、申请人在使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驾照、水电气、银行账单等)复印件。
六、办证费用
(一)收费标准:护照/旅行证申请费用:23美元/人(其中包含办理费18美元/人、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如有加注不再额外收费。
(二)收费方式:请提供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支票抬头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背面不可签名,金额务必准确。不接受个人支票。
如在“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时已通过线上缴费,请在订单信息页复印件上标注说明,无需额外邮寄支票。
七、回邮信封
工作人员将使用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回您的新证件和其他材料,请务必在回邮信封上清晰标注寄收件地址并付足邮资,请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USPS信封。使馆不接受除USPS外其他邮递公司的回邮信封。驻美使馆不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相关责任。
八、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额外邮寄的材料包括:
(一)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委托人护照原件。
(二)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请注意:
1、请提前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颁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先在线提交相应材料,收到“复审中”信息后再邮寄本清单中的材料。
香港特区证件
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申请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一、适用情形:
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也可亲自到使领馆递交申请。
香港特区入境处关于申请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的有关要求如下:
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因此,驻外使领馆不单独受理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身份证申请的同时,递交特区护照申请。
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的规定,如不足18岁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满18岁之日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则持证人本人必须在返回香港后的30天内,向登记主任报到,交回该身份证,并申请新的身份证。因此,驻外使领馆不接受此类身份证申请。
二、办证程序
使领馆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处审批,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使领馆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三、办证时间
通常需要4至8周。
四、付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申请人需要支付三部分费用:
(一)支付给特区政府的费用
此部分费用由旅行证件费用、特区政府将新证件寄回美国的费用和美元兑换港币手续费(13美元)构成。旅行证件收费标准如下:
香港特区旅行证件费用收费标准如下(单位:美元):
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如下:
1、首次申请智能身份证、持旧版身份证换领智能身份证或因年满11岁或18岁而申请更换智能身份证的情况,可免费办理;
2、因原有智能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申请补领,收费44美元;
3、因需要变更原有智能身份证上的个人资料而申请补领,收费55美元。
上述身份证的费用连同特区护照费用,可一并由香港咨询人支付,也可一并以CHASE,CITIBANK或BANK OF AMERICA的现金支票(支票收款人为:HKSAR)支付。
(二)支付给使领馆的费用
申请人需向使领馆支付手续费15美元。请点此处查看申请方式、办理时间、收费标准、付款方式。
(三)邮寄费用:请向窗口职员咨询。
申请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一、适用情形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二、办证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使领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
三、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和“申请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登记表”。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二)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三)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四)美国绿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五)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6、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四、办理时间
(一)普通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第4个工作日取证。
(二)加急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第2-3个工作日取证。
(三)特急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的工作日制证。
五、付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使领馆仅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信用卡(Mastercard,Visa Card)。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二)办理《入境身份陈述书》,需支付20美元(含进入许可费用);加急办理,每人加收20美元。特急办理,每人加收30美元。
澳门特区证件
一、使领馆不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二、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向使领馆或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澳门邮箱1089号身份证明局局长。
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是:(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是:(0853)28374300。
三、澳门居民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6:00)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四、澳门永久性居民持智能身份证,连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赴港申报表》或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180天。
五、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30天。
每日经济新闻
声明:壹贝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wangteng@admin所有,原文出处。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756005163@qq.com 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ebaa.cn/27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