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潍坊学院与上海海事大学在上海签署了研究生(硕士/博士)联合培养协议。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顺峰,山东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二处处长刘炳宏,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人事处(教育人才工作处)处长、高等学校干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袁广全,上海海事大学副校长施欣,潍坊学院校长来逢波、副校长苗金春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来逢波和施欣代表双方签署了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正式开启了两校硕士/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根据协议,潍坊学院可推荐优秀教师参加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导师遴选,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可在潍坊学院联合培养,学校可推荐优秀学生攻读对方学位。双方商定,联合培养采取产教融合的创新模式,在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建立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
潍坊学院与上海海事大学签约进行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标志着学校正式开启了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新阶段,通过“自主培养+联合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构建起了“本-硕-博”人才培养的全链条体系,对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潍坊学院党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合作发展处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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