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央行明确将“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后,商业银行闻风而动。
券商中国记者获得的某全国性银行内部文件显示,该行已向境内各分行发出开展营销推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分行积极营销梳理辖内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做到主流客户融资对接和融资需求营销“全覆盖”。
该行还预测,融资主体可能存在“排他性”,即央行对同一主体有可能仅核准一笔再贷款资金支持。
因此,该行要求分行抢占业务先机,形成目标客户沙盘并报送总行投行部,待政策明晰后,实现快速跟进并实现业务报送。
有银行启动客户营销储备
根据前述全国性银行内部通知,相关业务包括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两类,前者融资主体为上市公司,后者为5%以上大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
业务期限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原则上均不超过3年。
通知明确,两类专项贷款目标客户应符合国家产业战略导向、该行行业授信政策要求,主业突出,经营稳健,信用资质良好,具备长期可持续经营能力及还款能力,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同时,通知显示,该行将优先支持纳入该行上市公司白名单内的客户。
对于股票增持贷款业务,该行将优先介入市值稳定,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较好,纳入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股票。
此外,该行还在通知内列明“负面清单”,原则上不得介入:
1、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股票、被列为风险警示股票或退市整理的股票;
2、上市公司或其股东近半年被证监会调查,或者面临行政、刑事处罚等可能对其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股票;
3、上市公司或其股东信用记录异常或涉及限制融资的股票;
4、最近两期审计报告中任意一期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或最新一期审计报告被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股票。
该行还在通知中明确,股票增持贷款业务“审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股份对外质押比例过高,受减持新规影响减持受限的股票”。
通知要求,各分行要高度重视,建议分行成立柔性敏捷小组,做好领导机制的建设与工作机制的梳理,将再贷款政策转化为加强资本市场客群建设的重要武器,争取更多优惠资金落地。
打开政策空间
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关于“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的表述引发银行业热议。
根据安排,央行创设专项再贷款,引导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回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首期额度为3000亿元,未来可视运用情况扩大规模。
接近央行人士称,专项再贷款并非央行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发放贷款,而是通过激励相容机制,引导21家全国性银行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前提下,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有关部门对贷款用途核实确认后,央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
“央行向银行发放再贷款利率1.75%,商业银行给客户办贷款的时候利率会加0.5个百分点,也就是2.25%,首期额度3000亿元,如果这项工作做得好,后续可以追加。”潘功胜也在会上表示。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首席专家曾刚在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专项再贷款支持的是市场主体基于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的回购增持,满足市场合理需求,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不涉及央行、银行下场买股票”。
“从长期来看,不用纠结于这个工具本身的用途和规模,更要看到其打开的政策空间,”曾刚强调,央行此番通过结构性工具直达新的市场领域,打开了货币政策调控、精准支持的空间,并且未来还可视运用情况扩大规模。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也表示,“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为股票市场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资本市场的投资和融资功能相协调,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据了解,未来央行将与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支持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和增持工作。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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