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产教融合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实现教育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与价值链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
法律行业亦不例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效结合,不仅有助于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同时对于推动法学教育改革,提升我国法治建设水平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在明律所」参会领导与天津大学法学院相关领导现场合影留念
为积极响应国家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号召,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好助力依法治国,8月31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与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深度合作会议,双方围绕着“助力法律人才培养,携手共创法治未来”主题,展开学术交流、研讨,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通过深化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促进法学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发展,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力量。
「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在明,创始合伙人闫会东,工会主席、督导律师刘博韬,督导律师张春韬,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杨磊,区域拓展事业部总监孙大博,品牌公关中心总监刘锦,党建办公室主任胡世权,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党委书记管虹,副院长杨健、于艳春、杨雅婷,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刘海安教授,郭志京副教授,以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活动。
△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杨在明(左)与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右)
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院长对「在明律所」一行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史与成就,并详尽阐述了此次深化合作的重要意义。
「在明律所」杨在明主任介绍了律所的特色业务、发展模式、人员结构、优秀成果,在致辞中他表示:“「在明律所」是行政法领域的品牌律所,历经十余年的发展,有着十分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天津大学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学教育高等学府,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施以及丰富的学术资源,「在明律所」的规模、行业地位、影响力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在教育领域的地位也将形成强有力的支撑,双方合作可谓是强强联手,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习实训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将优质法学教育资源和法律服务资源转化为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中国法治事业的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在明律所」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杨磊在发言中指出:“高质量人才是律所发展的坚实基础,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发展观,落实启动管培生项目,践行多元、包容的精神,既为新生们迈出职场旅程第一步积极搭建平台,也通过多元化的培训课程体系,让具备管理潜质的优秀毕业生成长为律所未来的中流砥柱,不断强化资源共享,开辟新型法律人才培养之路。”
△圆桌讨论环节
在圆桌讨论环节,与会人员以“律所+高校合作的新模式与新路径”为主题,围绕着住房维修基金等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想碰撞,并就后续的学术研讨、深化合作、人才培养、共建策略、服务创新等方面展开了研讨。
会议最后,「在明律所」与天津大学法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意味着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双方将在党建引领下,促进法学教育与实务深度融合,提升法律人才培养及推动法治建设,实现互利共赢,为法律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会议开始前,杨在明主任一行在于艳春副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了天津大学法学院院史馆。据悉,很早以前「在明律所」就不断探索产教融合的创新性与可能性,曾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自发挥优势,打破体制壁垒,为打通行政司法理论与实践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努力。
校企合作谋发展,产教融合育英才。此次「在明律所」与天津大学法学院深度合作,无疑是学术与实践领域交流合作的一次重要拓展,以此为契机,未来双方将携手共进,结合国家发展趋势,既深化理论武装,推进理论创新,又注重实践能力,真正实现高效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整个行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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