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绿城教育号称服务满10年或者工作至退休的教师,本人或配偶、子女就能享有使用权50年,我才没在当时买普通商品房。”2006年,周女士花费21.45万元买下绿城教师公寓使用权,2019年,杭州绿城教育集团推行签订新的合约,并以周女士2018年已离职为由,要求收回房子。在杭州房价已高涨至每平方米数万元的当下,这让周女士措手不及。
和她一样,还有数名员工陷入与绿城教育的维权拉锯战中。其中一名离职教师与绿城方在腾房中起了冲突,教师方称公寓被撬锁,强制搬家、甚至将其木地板撬掉,还原至毛坯房状态。
9月7日,绿城教育工作人员接受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采访时回应称,确曾有前述“福利”存在,绿城教育将严格遵守合同,但有员工将公寓出租,还有的离职员工强制占有房子,公司多次要求腾房无果后,双方出现冲突。
员工福利:服务期满10年可享受50年使用权
9月7日,51岁的周女士介绍,2002年,自己进入绿城教育集团旗下的杭州绿城育华桂花城幼儿园,担任教师。在其任职期间,绿城教育推出4栋教师公寓作为员工福利,并与教师们签订了使用协议。
周女士介绍,这项“福利”的内容是,在绿城教育公司供职的教师,可通过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形式,用教师公寓的成本价购买公寓使用权,(低于附近商品房价格2000~3000元/平方米),除了不能自由买卖外,教职员工可在退休、辞职的情况下,自用或者给直系亲属使用教师公寓。“当时我看还挺不错的,就花21.45万元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公寓的使用权。”周女士称,后来其合同不小心遗失。
她出示的一份同为2006年、其他老师签订的《杭州绿城育华学校教师公寓长期使用协议》显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算,使用期限为十年,十年满后可续签,乙方使用该公寓房的期限可至50年。”
“2016年,合同期满,绿城和所有的人都没续签合同。”周女士说,直到2019年,她已经离职一年,新制度出来,绿城才续签合同。
2009年,绿城推出了新的文件,修改了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限满15年”,周女士出示的一份《教师公寓长期、短期使用办法(试行)》文件显示,“在教育公司及所在教育单位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或按规定年龄正常退休的,本人、配偶及子女可继续使用期届满为止。”
“‘长期使用’,指使用教师公寓房年限再十年以上(含十年)按协议约定采取一次性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使用教师公寓房。”
周女士说,自己的服务期满10年后,绿城教育并未与其再续签合同,想着公司大不可能欺骗员工,她也没想太多。
在周女士服务期满16年的2018年,她向绿城提了辞职。当时,并没有任何人跟她说过房子使用权的问题。由于终身未婚,她继续和陪伴其的外甥女住在公寓里。
周女士出具的2009年出台的制度文件 受访者供图
周女士出具的2006年签订的合同 受访者供图
波折不断:教师称遭绿城教育方撬锁腾房
但2019年7月,这一切发生变化。绿城教育集团突然要求教师们重新签订了使用合约,这份合约不仅租金上涨,且再无“服务多年或退休可继续享有使用权”的条款。
对这一转变,周女士无法接受,并未搬离公寓。
绿城下了不客气的《告知书》,称发现其2018年已与绿城无劳动关系,不再具备使用教师公寓的资格,并发现其并未居住在公寓房内,而且让他人居住,要求她在一个月内办理退房手续。否则“将以75元/平方米/月收取使用费,从保证金中逐月扣除”。
此后,她再出入小区,竟然要像陌生访客一样登记了,为其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早知道今天会这样,我就买普通商品房了,当时附近普通商品房才4000~5000元一平米。”周女士感到绝望,现在周边房价已涨至4~5万元一平方米,“这让我们小老百姓怎么买得起?”
周女士认为,如果2018年,自己知道绿城会毁约,那她完全可以再工作两年直至50岁退休,或者2016年该续签合同时,她也能早作别的打算。绿城这种事后毁约的行为让她措手不及。
周女士说,两年来,和她一样陷入与绿城拉锯战的,还有多名教师。其中一名2021年夏天离职的绿城育华小学教师,“这位同事也服务也期满16年。”
周女士还说,9月2日,在无人在家的情况下,绿城方进入这名同事的公寓,将其门锁撬开,个人物品悉数搬出,甚至连木地板都撬了,“不止是家具,热水器也拆卸后扔在外面。整个就还原成毛坯房。”
周女士说,这名老师向辖区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蒋村派出所报警,警方出警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该老师将门锁换掉。9月3日,绿城方再次将其门锁撬开,老师再次报警,并再次换锁。老师聘请的律师因冲撞小区道闸被警方带走调查。
维权教师方拍摄的一段视频显示,空无一物的狼藉房间里,门锁被撬坏,沙发也被翻倒,与贴有墙纸的墙壁极不协调的是,地面呈现混凝土状态。
记者查看贝壳二手房网站发现,绿城教师公寓所在的文一西路地段房价已经达到64016元/平方米。
绿城教育:多次要求腾房无果后双方出现冲突
9月8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蒋村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9月2日、9月3日,该所确实接到过报警,一名已与绿城教育解除劳动合同的前绿城教育员工声称公寓被撬锁。由于属于房屋使用权有争议,民警现场对双方协商调解。第二天再次接到报警。但协商未果,警方建议双方实在处理不好,可向法院起诉。
9月7日、8日,记者多次致电绿城教育集团和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客服,但截至发稿时,暂未收到回复。
是否曾经有过员工服务期达到规定年限就可享有50年使用权的规定?对此,绿城教育集团一名黄姓工作人员表示,制度肯定存在,但合同是落实制度的最后约定,“我们会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还有要注意本协议有效期。”
“但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制度,那合同也不能执行了。”这名黄姓工作人员介绍,教师公寓属于办公用房,有员工将公寓出租,还有的离职员工强制占有房子,公司多次要求腾房无果后,双方出现冲突。
针对上述撬锁腾房一事他回应称,锁是老师自行叫人撬的,绿城教育不得已才将员工的物品搬离,暂时存放在地下室。
他否认了被警方带走调查的是老师聘请的律师,“砸门的不是其法律顾问,而是另一个已经离开的住户,也是她将要去就职的单位领导的丈夫。”
【律师观点】
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则是合法有效的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认为,如果教师与杭州绿城育华学校签订的《教师公寓房长期使用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第二条的约定,教师使用该公寓房的期限可至50年,且绿城制定的《教师公寓长期、短期使用办法》第十二条明确约定,在教育公司及所在教育单位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或按规定年龄正常退休的,本人、配偶及子女可继续使用该教师公寓房至协议约定使用期届满为止。
因绿城制定的制度是教师当时作出选择签订协议的重要依据,应当属于绿城向教师们作出的承诺,也具有法律效力。
刘凯律师说,周女士在绿城工作满了十六年,杭州绿城育华学校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将教师公寓房继续提供给周女士使用至50年。
如果因绿城教育方擅自撬锁,并拆除相关设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要求绿城方予以赔偿,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潇湘晨报记者 陈思 实习生 肖芝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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